乌泰表示,目前泰国东部和南部地区从事新鲜水果分拣包装出口水果的经营商约有135家,估计今年会再出现30多家新经营商。有意从事新鲜榴莲出口分拣包装的经营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农业技术厅发布的操作规范、程序和标准,保证出口榴莲的质量和食品安全,符合进口地的规定,特别是杀虫剂、防霉剂的残留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并且不允许使用化学或天然的染色物质对新鲜榴莲进行加工,而进口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中国还特别规定禁止使用姜黄(turmeric/curcumin,泰文名称发音「卡明」)对新鲜榴莲进行染色处理。
乌泰还表示,最近接到泰国驻中国农业参赞的通报称,中国消费者投诉从商家购买的泰国进口榴莲,剥壳时发现榴莲外壳有染色物质附着,而且染色物质渗至榴莲壳内层和榴莲肉,剥壳后手上还沾上黄色物质。对所发现的染色物质进行化验后,发现是姜黄(curcumin)和工业用于布料和塑料的染色剂金胺o(auramine o)。发生这种情况对泰国出口水果的声誉有负面影响,盼国内部门要加强管理和严格的控制。
据统计数据显示,泰国对中国和香港出口新鲜榴莲逐步增长,2016年总出口量计40万2600吨,价值计174.69亿铢,今年估计出口可增长3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