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的七项减税新措施为::
一、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实施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五、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六、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七、将目前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分别自1月1日和7月1日起执行。
最新的税收优惠措施,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鼓励企业创新,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细化和落实。在对国家政策拍手称快的同时,各位创业者也需要注意创业中的风险。就法律风险而言,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很多,法精英律师团就几个重要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提示: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一、设立风险
多个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签订的合伙协议或股权协议,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清楚。
二、经营中的合同风险
在经营过程中,对外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生效、履行、变更以及违约、争议解决等事项约定不清楚。
三、商标、专利风险
不注重商标的保护,致使商标被他人抢注,或虽然注册,但是被侵权,不注意维护权利,致使公司利益受损
属于公司的专利权被他人申请,导致公司发展面临侵权。或专利权已申请,但在申请时未包含所有技术核心。
四、用工风险
在录用、用人、辞退员工的过程中,不注意把控法律风险,致使劳动者提起仲裁,面临法律风险,或因劳动纠纷导致行政部门介入调查,致使公司存在经营风险。